天津北方网讯:2025 年,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 " 服务民生、护航消费 " 为宗旨,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持续开展 " 守护消费 " 铁拳行动。市场监管系统围绕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广告、食品安全等重点,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公布部分典型案件。
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处违规电梯检测系列案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部署专项行动开展电梯检测质量抽查,发现部分电梯检测公司涉嫌违法。经查,4 家电梯检测公司存在未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要求开展 "125% 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 " 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其中 1 家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持有电梯检验师资格的人员仅为 5 人,却持续从事电梯检测业务,不符合《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02)所规定的条件,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自《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实施以来,我市电梯检测市场逐步由 " 政府引导检测 " 向 " 企业自主检测、政府监督抽查 " 的新模式加速转变。该系列案件的办理是针对新规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一方面,有力推动电梯检测机构准确把握检测程序与责任边界,及时纠正操作不规范问题,筑牢 " 数据真实、结果可靠 " 的行业底线,敦促行业由 " 被动合规 " 向 " 主动自律 " 转变;另一方面,通过规范检测标准,从源头上保障了电梯运行安全,切实提升了天津人民 " 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 " 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二、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门诊部虚假宣传案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某门诊部进行了检查。经查,当事人聘用张某在医科坐诊,并制作宣传牌张贴于门口以吸引病患。宣传牌中关于 " 张氏祖训:诗曰 不为钱财不图名,齐方妙术自天成。一药一方遵古训,悬壶济世救苍生。" 以及 " 我院特邀中国中医药学会会员,清华大学老年病研究中心主任 " 的内容,引人误解为张某是祖传中医,与实际情况不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老年群体对医疗保健关注度和需求量较高,但对市场乱象识别与维权能力较弱。本案中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及时查处虚假宣传问题,纠正了医疗保健领域乱象,营造了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案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对某助听器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经查,当事人确在某媒体发布了医疗器械广告,用于宣传其经营的 " 联影助听器 ",但未能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文件,构成了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河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助听器作为二类医疗器械,其广告宣传直接关系到广大听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本案中,商家在某媒体发布的广告内容,无法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文件,易造成消费者误解,产生一系列危害。本案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请教专家,对广告内容进行专业评估,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助听器广告监管涉及医学、声学、广告学等多学科知识。执法人员深入钻研助听器相关专业知识,包括听力损失类型、助听器工作原理、验配要求等,准确把握医疗器械广告的合规要点。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准运用,准确识别了该广告背后的违法内容,彰显了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医疗器械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同时呼吁消费者,购买助听器等医疗器械应选择正规机构,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选购使用。
四、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及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检验车牌照号为津 CB**** 的车辆时,检验员驾驶证为 C 本,不具备检验资格,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对牌照号为津 CB**** 的华通牌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进行检验,并出具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及《在用车排放检验报告》。检验过程中,其员工刘某作为引车员驾驶该车辆进行检验,而刘某所持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上述车辆的资格。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机动车检验,俗称 " 年检 ",其意义远不止于 " 办个手续 " 那么简单,它集安全性、环保性、合法性于一体,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公共安全制度。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机动车检验违法行为,维护了道路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红线。本案的查处,维护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安全,对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五、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驴肉火烧店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驴肉)案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对某驴肉火烧店立案查处,发现当事人用于驴肉火烧经营的驴肉检验出马成分、猪源性成分,未检出驴成分。当事人通过电商平台售卖的驴肉火烧配料表显示均使用驴肉制作,未使用其他肉类。当事人因熟驴肉进价太高,为提高利润,购进猪肉和马肉冒充熟驴肉制品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驴肉)的违法行为。根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者电商平台的后台数据调查和当事人供述,当事人以猪肉、马肉冒充熟驴肉制品的行为构成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要件且销售金额已超过 50000 元,涉嫌犯罪,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本案中,当事人经营掺杂掺假驴肉,蒙蔽消费者,给消费者造成不良消费体验,破坏了整个行业信誉,不利于营造南开区良好营商环境。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让百姓放心消费。(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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