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0 月 30 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 10 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期 5 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对 10 年期以上养老理财产品规模占比较高的试点理财公司,在监管评级中予以适当加分。支持试点理财公司依法在养老理财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更好匹配投资者个性化养老需求。支持试点理财公司将养老理财产品收益领取与健康、养老照护等养老场景有机结合,为投资者提供养老金融综合解决方案。支持试点理财公司研发符合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养老需求、具有长期限特征且具有一定收益率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金融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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