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0 月 3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违规开展异地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 185 万元;对郭朱虹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06 月 10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 425 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债券回购;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3074 条,周边风险 10586 条,历史风险 20903 条,预警提醒 115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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