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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警服”为婚礼开路?呼和浩特警方通报:夏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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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日前通报,11 月 5 日,赛罕区公安分局巧报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穿着、佩带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案件,切实有效维护了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调查

经查,夏某某与另外正式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取得带 1000 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查扣仿制警用制式服装两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时,针对夏某某等 8 人驾驶摩托车违法驶入高架快速路的行为,交管支队快速路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分别处以记 1 分,罚款 150 元。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标志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任何仿制、穿着、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严肃性。

来源 " 平安青城 " 微信公众

周欢 / 邓文盈 /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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