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 月 12 日观典防务公开信息显示,高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作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实际控制人 ,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17 日期间 , 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 51,587,650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 未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导致相关事项迟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才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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