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11 月 11 日,新疆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阿勒泰路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新疆金融监管局对该支行罚款 25 万元。对刘超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阿勒泰路支行成立于 2012 年 09 月 12 日,注册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 233 号鑫都大酒店一楼一半区域,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票据的承兑及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从事上级行在其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284 条,周边风险 2999 条,历史风险 4 条,预警提醒 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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