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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仿冒明星直播带货?网信部门重拳整治,乱象当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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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络账号用 AI 冒充公众人物直播带货,本尊上线竟被拉黑。近期,网信部门重拳出击,从严整治此类利用 AI 仿冒公众人物开展直播营销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批网络账号借助 AI 数字克隆人技术,在直播、短视频等场景仿冒公众人物开展营销。这些营销账号中的内容不仅能一比一复刻明星容貌,还能克隆真人语音实现互动对话,让曾只在科幻电影中出现的场景,在各大直播间真实上演。

据央视报道,演员温峥嵘表示曾遭 AI 盗播,凌晨三四点收工后刷到自己的直播带货形象;某社交平台上,奥运冠军全红婵、孙颖莎、王楚钦的声音被 " 克隆 ",为 " 婵宝家土鸡蛋 " 等商品站台。明星等公众人物被 AI 分身 " 批量复制 "、同时出现在多个直播间的乱象接连发生,误导网民消费,涉嫌虚假宣传与网络侵权,已被网信部门依法处置。

数字克隆人技术的初衷是辅助真人提高视频出镜效率,如今却被不法之徒用作商业推广的 " 歪招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未经本人授权的虚拟形象滥用,还会引发各类公共风险:从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到被用于伪造人脸信息实施涉财诈骗,从商业侵权逐步滑向严重违法犯罪。

虚拟世界的模仿,终究不能脱离现实世界的法律规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AI 仿冒行为已构成肖像权、声音权侵权,还可能涉及虚假宣传,相关主体需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规范 AI 虚拟形象的使用,关键在于建立明确的授权机制 —— 公众人物的肖像、声音等人格要素不得随意滥用,AI 数字人的商业使用必须以合法授权为前提。

目前,已出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新规,要求 AI 数字人直播需进行显著标识、获得合法授权;网信部门也在通报中明确表态,将持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对相关乱象保持高压严管,对恶意营销账号坚持 " 发现一批、处置一批、曝光一批 "。

科技的魅力在于赋能美好生活,而非制造荒诞与不公。技术再先进,也不能突破权利边界。只有筑牢监管和法律的防线,才能让 AI 技术释放创新活力的同时,避免 " 要证明我是本人 " 的荒诞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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