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14 日,公诉机关指控:2003 年至 2018 年,被告人夏柱兵利用担任安徽省交通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路产管理部部长、营运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及省交控集团副总经理、省高速地产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诉讼纠纷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3561.539831 万元,其中未遂人民币 1271.73765 万元。2016 年至 2021 年,夏柱兵利用担任省交控集团副总经理兼省高速地产集团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物共计 46.632298 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被告人夏柱兵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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