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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违规探险被“双惩”:拘留+追偿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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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 " 又罚人又追钱 " 的先例,江西省首例违规探险 " 双" 案例近日落地

针对庐山 "9 · 27" 驴友野游救援事件,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向被困 " 驴友 " 追偿 7.4 万元救援费用。此前,该野游活动组织者已被行政拘留 10 日。

事件详情:

9 月 27 日,11 名 " 驴友 " 前往庐山未开放区域 " 四峰涧 " 探险,其中 1 名 " 驴友 " 在攀爬过程中从悬崖壁坠落,不幸身亡,其余 10 名 " 驴友 " 立即向外界求援。当地政府火速集结 120 余名救援人员,经过一天一夜的野外搜寻,将 8 名被困人员送至安全地带,另外 2 名人员自行返家。

考虑到救援行动动用了大量公共资源,当地决定依法追偿 7.4 万元救援成本费用。截至 11 月 17 日,其中 9 名 " 驴友 " 的追偿费用已执行到账,还有 1 名 " 驴友 " 的追偿费用正在执行中。

对违规探险者同步追究行政与民事责任,此案例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 " 支持严惩!"" 建议全国推广 "。

近年来,类似事件屡见不鲜:徒步前往未知路线迷路、" 驴友 " 违规穿越禁区、游客无视警告遇险 …… 每一次救援都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甚至让救援人员也面临生命危险。" 全国推广 " 呼声的背后,反映出公众对任性冒险行为浪费公共救援资源的强烈不满。

那么,违规探险需自担救援费用是未来趋势吗?在具体立法和法律执行中可能遇到哪些现实问题?

江西 " 双惩 " 案例

为全国旅游治理 " 打样 "

同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张玉涛认为,江西这起地方性法治案例,为当前普遍存在的违规探险活动,提供了一套具有借鉴意义的治理 " 样本 "。

△图源:江西卫视

长期以来,尽管这类违规行为耗费了大量公共资源,但因 " 生命至上 " 原则和具体规定的缺失,事后追责往往难以落实,继而导致 " 救援成本社会化 " 的不合理后果。

另一方面,该案例通过对违法者追责的实践落实,向社会明确传达了" 谁违规,谁买单 "的清晰信号,有助于纠正 " 出事找政府兜底 " 的社会侥幸心理,促使人们开展探险活动之前,更加审慎地评估风险、遵守规则。

国家立法 + 地方规定

探索应急救援费用追偿机制

张玉涛介绍,从长远来看,针对违规探险的实践问题,构建更为明确的立法方案,可能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立法操作中,应当形成" 框架性国家立法 " 与 " 精细化地方立法 "相结合的配套模式。

北京鑫之德律师事务所白斌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地方立法可作为国家立法的 " 试验田 ",在国家立法框架内,针对本地特殊问题和需求进行补充与细化,使相关的规定更具体,有更强的操作性。

当前,不少地方已经对违规探险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作出了细化探索。

《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

《安徽省旅游条例》

《丽江市旅游条例》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助性户外运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

……

以上这些地方规范性文件,均针对违规旅游者的救助费用承担,作出了相应规定。但由于国家层面的上位法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抽象性,各地的规范探索呈现出零散性、差异化的现状。

" 全国推广 " 需谨慎考量

针对网友普遍呼吁的 " 全国推广 " 模式,在落地实施上面临哪些困难和现实问题呢?张玉涛提出以下四个方面。

如何界定旅游者行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并未区分合法旅游者与违法旅游者,而是一般性地规定旅游者应当支付费用。如何精准界定 " 违规探险 ",避免模糊不清导致执法争议,后续立法可能要进一步区分,设计不同的法律规则。

△图源:潇湘晨报

哪些费用应该收取?

救助费用可能涵盖诸多内容,如劳务费、医疗费、交通费、后勤保障费、第三方救援费用等。有必要在明确费用涵盖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各类费用,分别设计科学的核算机制。

恐惧追责是否会让人不敢求救?

张玉涛特别提到,费用追偿过于严格,是否会促使一些探险者因害怕承担巨额费用而隐瞒险情、延误救援,最终酿成更大悲剧?这可能是需要慎重警惕的风险。

不少地方立法表述为 " 承担相应的费用 ",但是如何阐释 " 相应 " 一词所蕴含的多元考量因素,仍有待理论与实践的精细化探索,避免过度追责。

△图源:潮视频

若被救助者拒绝支付费用如何追讨?

实践中,若部分被救助者拒绝支付费用,此时就产生如何追偿的难题。部分地方将这类主体纳入当地的 " 旅游黑名单 ",但此种做法仍难以实现追偿目的。

张玉涛建议,在国家立法层面,未来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修改过程中,对救助费用承担规则进行完善优化,明确其一般性的适用场景和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各地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风险类型、救助资源等情况,对费用承担规则的适用情形、计算标准,以及追偿的流程机制等,作出进一步的细化探索。

处罚从来不是目的,而是教育和警示。违规探险不仅严重浪费公共救援资源,更会将自己人身安全置于极大危险境地。

江西 " 双惩 " 案例为违规探险治理立下了 " 权责对等 " 的标杆,治理模式正在从 " 柔性劝导 " 向 " 刚性约束 " 逐步转变,在全社会营造敬畏自然、遵守规则的导向。

探险不是冒险

自由不等于任性

在欣赏山川美景的同时

应做好自身第一责任人

守护生命安全

珍惜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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