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1 月 20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该决定书指出,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在为振华科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蓝鲸新闻 11 月 20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该决定书指出,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在为振华科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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