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财经 12小时前
南京中央商场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不准确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蓝鲸新闻 11 月 22 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指出,该公司在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旭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导致 2025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祝珺、董事会秘书李尤、财务总监金福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中央商场及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南京 准确 徐州 证监局 江苏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