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 11-22
但斌发微博晒东方港湾海外基金排名,被基金博主质疑:“私募公开秀业绩,违法”!律师:有可能构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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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 11 月 22 日消息,今日,深圳东方港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方港湾 ")董事长但斌发微博晒出东方港湾海外基金在相关榜单的排名情况,这条微博引起了其他基金博主的质疑。

今日凌晨,但斌发微博称,截至 2025 年 10 月,Morgan Hedge 统计的全球 9970 家对冲基金榜单显示,东方港湾海外基金三年期收益回报率排名暂列第三;一年期收益回报率排名暂列第五。

截图自微博

配图显示,东方港湾海外基金(Oriental Harbor Investment Fund)的三年期收益回报率为 138.98%,一年期收益回报率为 26.63%。

而后,认证为 " 基金博主 " 的微博用户 @楚团长聊聊天 转发该微博并表示:" 私募公开秀业绩,违法。"

11 月 22 日,江苏联盛(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虎告诉红星资本局,但斌的行为可能构成违规。

张虎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5 号)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 号),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 但斌在其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账号上发布‘东方港湾海外基金在全球对冲基金三年期排名第三,一年期排名第五’的信息,属于向不特定公众展示私募基金业绩,即便未直接附带募资链接或认购方式,也可能构成变相公开宣传,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张虎对红星资本局说。

张虎向红星资本局表示,私募基金的核心特征是 " 非公开募集 " 和 " 面向合格投资者 "。因此,可以披露相关情况的对象仅限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小红书等公开社交平台发布基金净值、收益率、排名、持仓等,可能被视为业绩宣传。

截图自 @但斌 微博账号

此外,北京冠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普杰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但斌的微博所引用的数据信息,是公开披露的统计信息,不涉及私募基金的非公开数据。从信息披露的角度而言,其不构成违规。

不过王普杰也表示,《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私募从业人员在基金募集过程中,不得采用 " 片面 "" 误导 " 的方式推介基金信息。如果前述数据信息被认定为 " 片面 "" 误导 ",则有可能构成违规行为。

" 私募基金法规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即不能在社交平台披露私募基金的详细运作情况。" 王普杰称,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宣传推介过程中,不得采用虚假、片面、夸大、误导的方式;采用科学、公平、严谨的方式,可避免产生纠纷争议。

(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记者 杨佩雯

编辑   侯春萍   陶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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