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江县纪委监委消息:经台江县委批准,台江县纪委监委对台江县红十字会原党组书记杨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胆大妄为,利令智昏,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台江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黔东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台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台江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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