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26 日,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 ( 住保售〔2025〕040 号 ) 公布,现就山樾湾花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 " 本批次住房 ")的配售对象、房源安排、选房方式、配售程序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第一队列:属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家庭且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或在本通告认购截止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且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虽不在有效期但期末评估合格)。
第二队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 5 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 3 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 35 周岁。
第三队列: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 5 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 3 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 30 周岁。
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1.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2.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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