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1 月 26 日讯,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四川富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该决定指出,四川富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二是公司从业人员、办公地址信息未及时更新;三是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富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