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26 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海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商转公贷款方式包括 " 带押直转 " 和 " 自筹结清 " 两种方式。" 带押直转 " 方式商转公贷款应在原商贷银行办理," 自筹结清 " 方式商转公贷款可跨行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对象为在本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商贷主借人或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配偶,且为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长规定期限,同时不超过原商贷剩余贷款期限和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用地使用权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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