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顺县纪委监委消息:经长顺县委批准,长顺县纪委监委对长顺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新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新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向公职人员赠送礼金;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新平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顺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顺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余新平开除党籍处分;由长顺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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