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2 月 1 日消息,越秀资本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分别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和 100,000 万元人民币,越秀金融国际拟向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均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其中,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 计算。(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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