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吴墨 编 | 深海
12 月 1 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孙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诺德股份孙公司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惠州诺德晟世 ")、深圳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诺德智慧鑫创能源 ")的战略发展需求及产业联动效应,提高在储能领域的发展和布局能力,公司与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创新航智慧能源 ")建立战略合作,聚焦储能产业,在技术创新与产业基金上联手,通过优势资源整合,共同打造储能产业新生态。
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惠州诺德晟世和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拟与中创新航智慧能源、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凯博资本 ")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并签订合伙协议,基金重点投向独立储能、工商业储能以及光储充零碳园区项目。基金规模 4 亿元,其中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 LP 认缴出资 1.99 亿元,占比 49.75%,深圳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有限公司作为 LP 认缴出资 1.99 亿元,占比 49.75%;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 /GP1 认缴出资 100 万元,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 GP2 认缴出资 100 万元。后续,基金可以通过扩募或设立子基金方式引进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及产业资本等。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同意孙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签订合伙协议。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诺德股份称,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基金,投资于独立储能、工商业储能项目以及优质储能股权项目,为未来储能订单获取提供资金等资源支持,加快公司融合发展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经营模式、优化盈利结构,创造公司价值。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9 月 6 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5 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6 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7 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 2024 年 9 月 6 日期间买入,并且 2024 年 9 月 6 日收盘时持有;或上市后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之间买入,且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仍持有诺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诺德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 6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3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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