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昨天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龙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日前,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管理处原处长李龙(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龙利用担任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相关标签

贵州 检察机关 受贿罪 监察委员会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