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宏源药业 ( 301246 ) 12 月 03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 上市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违法行为,2025 年 5 月 16 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明确规定,超募资金不得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必须专款专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注销。 贵司上市后一直处于破发状态,投入新的项目也一直在往后延迟。超募 17 个多亿,一年利息就大几千万。因公司的不作为导致广大投资者严重亏损,请问有什么措施改变现状。
宏源药业董秘: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完成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公司股价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股价波动。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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