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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子公司起诉武汉市蔡甸区资建局 涉3.6亿元土地出让金及超7亿元损失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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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程久龙 实习生 雷宇 12 月 3 日晚间,大悦城(000031.SZ)对外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武汉地悦 ")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 受理法院 ")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 (2025)鄂 0114 行初 136 号 ] 等相关法律文件,武汉地悦因行政协议纠纷起诉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 " 蔡甸区资建局 ")。

公告披露的案件事由显示,2019 年 12 月 31 日,蔡甸区资建局与武汉地悦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武汉地悦受让位于蔡甸区蔡甸大街与西环路交汇处以西(张湾街太山村)宗地编号为 P ( 2019 ) 130 号地块(以下简称 "《130 号地块出让合同》")。《130 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武汉地悦已按约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税费,但蔡甸区资建局作为出让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向武汉地悦交付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地块之义务。武汉地悦因项目地块持续被压占多次催告、沟通未果,故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压占地块土地出让价款、获赔逾期交付违约金及相应损失。

公告披露,武汉地悦诉讼请求包括:解除武汉地悦与蔡甸区资建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合同编号:鄂 WH ( CD ) -2019-00044);判令蔡甸区资建局收回武汉地悦未能顺利开发的地块部分,同时向武汉地悦返还收回地块部分对应的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3.6 亿元;判令蔡甸区资建局赔偿武汉地悦损失共计 7.1 亿元等共计六项诉讼请求。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此案原告的武汉地悦具有武汉国资背景。工商资料显示,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地悦 49% 的股权。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国资委持有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

截至公告日,此案尚未开庭审理。经济观察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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