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 月 3 日中瑞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你所在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提供证券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 一是函证程序不规范。针对发行人部分客户未回函的情况追加查证程序时 , 部分查验义务履行不充分 ; 部分邮件回执、查询信函底稿和回函无经办律师签名 , 未准确记载回函对象。上述情况违反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 ( 证监会公告〔2010〕33 号 , 以下简称《执业规则》 ) 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二是核查验证程序不规范。部分核查验证计划未完全落实 , 但未说明原因或者采取其他替代查验措施。上述情况违反了《执业规则》第九条的有关规定。三是工作底稿制作不规范。采用实地调查方式查验的 , 部分调查笔录未经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上述情况违反了《执业规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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