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让编剧于正和百万网红自媒体大 V" 秀才侃娱乐 " 的对峙,瞬间成了全网焦点。12 月 6 日,于正起诉该网红侵犯人格权、索赔 50 万元的消息炸开,这场关于 " 文娱评论边界 " 的攻防战,火药味十足。
事件的导火索,是 " 秀才侃娱乐 " 在节目中使用了 " 抄袭犯 " 等定性标签,以及 " 狗掀门帘全靠嘴 " 等犀利比喻。于正方认为,这些表述带有主观侮辱和贬损性质,严重损害其人格权,因此坚决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置顶道歉 30 天,并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


然而,被告方 " 秀才侃娱乐 " 的持有者赵先生,显然不打算认怂。他迅速反击,亮出了自己的 " 事实依据 ":节目内容基于 2014 年法院终审判决于正抄袭成立的事实、当年《人民日报》相关社论,以及业内著名的编剧联名声援琼瑶事件。赵先生强调,这是基于公开事实的评论,而非诽谤,并已宣布删除争议修辞后重制节目。他甚至放出狠话:" 若败诉将连发 80 年道歉声明 ",态度可谓强硬。
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早已超越了简单的对错,直指 " 事实批评 " 与 " 人格侮辱 " 之间那道模糊的边界。于正方主张,即便历史上存在法院判决的抄袭事实,反复使用 " 抄袭犯 " 等标签也已超越合理批评范畴,构成了对其社会评价的持续贬损。而节目方则坚持,评论自由应建立在事实基础上,法院判决和权威媒体报道就是他们最硬的底气。

不过,细究之下,节目方的 " 事实武器库 " 也并非毫无瑕疵。其引用的 "156 人联名抵制 " 存在误差——实际是 2014 年 139 名编剧联名声援琼瑶,这是一次行业内的道德声援,并非正式的 " 抵制 " 行动。这一点,或许会成为法庭上双方辩论的焦点。
目前,这场备受瞩目的官司已定于 2026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一边是决心捍卫名誉的知名编剧,另一边是高举 " 评论自由 " 旗帜的自媒体人,这场较量不仅关乎 50 万元的赔偿,更是一次对文娱行业舆论监督尺度的公开拷问。
最终是于正成功 " 捂嘴 ",还是 " 秀才侃娱乐 " 赢得评论空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法庭。这场于正起诉百万网红索赔 50 万的热点,注定要留下一道深刻的行业思考。
编辑:文小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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