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12 月 10 日,宁波华翔 ( SZ002048 ) 公告,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峰梅控股 ")共同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购买上汽大众持有的上海峰梅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峰梅动力 ")100% 股权,待新业务运行稳定并达成预期效果后,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业务整合。
以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为咨询基准日,标的公司股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咨询结果为 5.3 亿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峰梅动力 100% 股权购买价格为 5.3 亿元,其中宁波华翔出资 2.12 亿元,持股占比 40%,峰梅控股出资 3.18 亿元,持股占比 60%
因峰梅控股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故本次共同收购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至今,宁波华翔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数额为 4.24 亿元(其中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为 9664.42 万元,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偶发性关联交易 3.14 亿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宁波华翔表示,通过收购上汽大众持有的峰梅动力 40% 股权,有利于促进宁波华翔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和智能底盘领域的转型升级,推动公司新能源零部件相关产品的协同发展。由于切入电池包总成业务新赛道,整体业务受新能源市场波动风险进一步增加,特别是自 2026 年起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半后,新能源市场的接受度将大大受到考验,因此公司未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由关联方峰梅控股作为本次交易的控制方,能有效降低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
2025 年前三季度,宁波华翔实现营业收入 192.24 亿元,同比增长 5.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72.61 万元,同比下降 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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