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 月 10 日福瑞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冠一、董事会秘书孙秀珍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
一、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未建立母公司对重要境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 公司内设部门未对境外子公司开展检查和监督 , 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证监会公告 ( 2018 ) 29 号 ) 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证监会公告 ( 2025 ) 5 号 ) 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二、公司收入核算不规范。一是公司药品销售出库即确认收入 , 导致 2023 年半年报、2023 年年报、2024 年半年报、2024 年年报分别提前确认收入 240.89 万元、288.10 万元、567.03 万元、134.17 万元 , 影响了 2023 年、2024 年定期报告有关财务信息披露准确性 ,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第四条、第十三条规定。二是 2023 年 6 月公司对一笔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药品销售全额确认收入 , 该笔药品 8 月退货入库 , 公司未在当月进行会计处理。该事项导致 2023 年半年报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第三十二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 证监会公告 [ 2014 ] 54 号 ) 第六十二条规定。三是公司在 2023 年、2024 年会计核算时 , 未合理估计药品销售合同中销售折让、销售返利等可变对价 , 销售收入以全额确认 , 并在支付给客户销售折让、销售返利等可变对价时冲减销售收入 ,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