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2025 年 12 月 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 2025 ) 粤 03 破 857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恒大地产集团 ( 深圳 )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担任恒大地产集团 ( 深圳 ) 有限公司管理人。恒大地产集团 ( 深圳 ) 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6 年 1 月 14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下午 2 时 30 分于该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会议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全体债权人。(附申报债权通知及申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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