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简白 编 | 深海
12 月 12 日,*ST 沪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 沪科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 编号 : 证监立案字 0032025030 号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 2025 年 12 月 13 日之间买入,并且在 2025 年 12 月 13 日收盘时持有 *ST 沪科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1 月 28 日,*ST 沪科发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0 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聘任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最高不得超过 10 年。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天眼查资料显示,*ST 沪科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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