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12 月 12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9 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江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佣金,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罚款 5 万元。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40 号显示,因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佣金,杨岚钦 [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江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 被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江支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03 月 17 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青平路(任吉宗自建房)第二层,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1 条,周边风险 964 条,历史风险 0 条,预警提醒 2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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