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声明 " 坚决上诉 " 的重庆啤酒(600132.SH),拟与 " 老冤家 " 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下称 " 重庆嘉威 ")达成调解,重庆啤酒将向重庆嘉威一次性支付 1 亿元,双方将放弃历史索赔主张。
12 月 15 日晚,重庆啤酒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暨拟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称,重庆啤酒、重庆嘉威拟在二审阶段达成调解,如顺利达成调解,则诉讼程序将以调解结案。双方诉讼起始于 2023 年,彼时重庆嘉威主张重庆啤酒未依约履行包销义务要求赔偿,当地法院于 2025 年 3 月一审判决重庆啤酒向重庆嘉威支付约 3.53 亿元,重庆啤酒不服并上诉,此后诉讼进入二审阶段。
重庆啤酒公告称,为彻底解决公司与重庆嘉威本次诉讼涉及的合同纠纷,在重庆高院的调解下,双方协商拟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调解协议》生效后 10 日内,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向嘉威一次性支付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的全部量价差结算款人民币 1 亿元(不含税)。
根据双方协议,此后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宣称其他方存在对包销协议文件的违约行为。重庆啤酒及重庆嘉威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就包销协议文件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嘉威曾主张过的发酵液、内部调拨、代加工、外购酒以及公司可能主张的销售费用、咨询服务费等事项)而向对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重庆啤酒在出资 1 亿元了结 " 旧账 " 后,仍将与重庆嘉威继续合作到 2028 年底,以执行完 20 年前签订的相关协议,而 2029 年后双方将不再继续合作。
上市公告披露,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重庆啤酒向重庆嘉威采购的啤酒量(即包销量)固定为每年 14.26 万千升,平均采购价 4000 元 / 千升(不含增值税),按年度结算多退少补。如重庆嘉威年度实际销量未达到 14.26 万千升,则公司应在次年的 3 月 31 日前应对上一年度的包销量差额进行补量。
公告还披露,重庆啤酒(包括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嘉威(包括其控股股东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签订和形成的有关包销协议文件的有效日期均于 2028 年 12 月 31 日截止,到期后均不再继续执行。
此外,双方达成调解预计将使重庆啤酒本年度净利润有所增加。重庆啤酒公告称,根据《调解协议》约定,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公司下属实施该包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拟将以前年度基于本案一审判决计提的预计负债 25,402.92 万元冲回,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计提一次性支付的量价差结算款等负债 21,692.37 万元。上述会计处理预计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3,710.5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7.96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5 年 3 月一审判决后,重庆啤酒、重庆嘉威相互口诛笔伐,双方似无妥协可能。
2025 年 3 月 14 日,重庆啤酒一审败诉后,其母公司嘉士伯中国官网发文称,重庆啤酒历来产能充足,并不需要重庆嘉威代工,而包销协议严重牺牲了重啤的利益,极不合理,出于对企业发展历史的尊重,重啤始终履行该协议。该文还称,这种不对等的合作模式严重违背市场规律,嘉威早已从代工厂蜕变为依附于上市公司的 " 吸血寄生体系 ",该文还指责重庆嘉威企图在 2029 年包销协议到期后,攫取 " 山城 " 品牌,实现自行生产销售。
此后,重庆嘉威也针锋相对,于 3 月 20 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嘉士伯,在撒谎》。该文提出,围绕 " 山城啤酒 " 生产、包销的合作,不是嘉威单方得到了多少利益,而是嘉士伯及重庆啤酒得到了更大更多的好处,因为此举使得重啤在重庆区域的品牌话语权、市场地位一直牢不可破,同行一直无法撼动,因此具备了极大的商业价值和发展潜力,也是后续相关部门决定转让重啤股权时的最大卖点所在。
重庆啤酒 15 日公告中,并未涉及 " 山城 " 品牌未来的安排,此次达成调解能否一劳永逸地解决双方所有潜在纠纷,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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