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闫硕
编辑丨季媛媛
视频丨柳润瑛 见习记者陈泽锴
一款南极磷虾油引发的造假风波,再次将同仁堂贴牌乱象推向台前。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对市面上热销的 15 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了检测和调查,其中一款标称 " 北京同仁堂 99% 高纯南极磷虾油 " 的产品,磷脂含量为 0,涉嫌造假。
这款涉事产品并非北京同仁堂直接生产,而是由其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简称 " 四川健康药业 ")负责经销,实际生产代工方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简称 " 哈博药业 "),属于典型的贴牌模式。
12 月 15 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正式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 " 南极磷虾油 ";产品包装按照四川健康药业要求制作。
与此同时,同仁堂健康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 " 北京同仁堂 " 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目前,四川健康药业已停止经销该产品。

北京同仁堂是 " 同仁堂 " 商标唯一合法持有人,其起源可追溯至 1669 年,凭借数百年的品牌积淀成为中药行业老字号标杆。但近年来,北京同仁堂多次因贴牌乱象陷入信任危机。有业内观点认为,其在品牌授权管理、子公司管控及贴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漏洞,导致消费者对这一百年老字号的信任持续受损。
南极磷虾油在调节代谢与心血管保护、骨骼健康维护、神经保护与认知等方面有一定功效。最近,南极磷虾油成为健康圈的 " 香饽饽 ",但市面上南极磷虾油品牌繁多,价格差距悬殊,品质更是难以辨别。
因此,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 15 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检测和调查,结果显示,一款标称 " 北京同仁堂 99% 高纯南极磷虾油 " 的产品,在网页上写着 " 高含量 "、" 智利进口原料 "、" 高度提纯 "、"1 粒≈ 100 只磷虾 ",其磷脂标识值为 43%,看似是品质出众的优质产品,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 0。
专家表示,南极磷虾油产品应该是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虾油,必定含有磷脂成分。针对相关企业涉嫌造假行为,上海市消保委于 12 月 15 日约谈了哈博药业和四川健康药业。

图源|上海市消保委
哈博药业指出,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四川健康药业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四川健康药业,由其对外销售。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 " 南极磷虾油 "。
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敦促四川健康药业立即自查,如实向广大消费者说明情况;同时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此外,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12 月 15 日,同仁堂健康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 " 北京同仁堂 " 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同时,提醒消费者认准 " 同仁堂 " 双龙图案商标,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避免权益受损。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勇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同仁堂的声明来看,其强调涉事产品是孙公司四川健康药业经销,且未经授权擅自使用 " 北京同仁堂 " 字样,随后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还提醒消费者认准 " 双龙商标 ",这种做法有切割自身与问题产品关联的嫌疑。
" 而上海市消保委约谈时,四川健康药业回避问题、推脱责任,称对造假毫不知情,上下级公司的这种表态进一步加深了外界对北京同仁堂‘甩锅’的质疑。毕竟对消费者而言,四川健康药业作为北京同仁堂集团成员,其经销的产品很容易被视作同仁堂体系内产品,集团单纯的声明难以打消公众疑虑。" 邓勇表示,而且,从法律和品牌责任看北京同仁堂也难以完全脱责。
此次事件的信任危机来自于北京同仁堂旗下公司通过自有商标(如四川健康药业的 " 朕皇 ")授权第三方生产,包装却突出 " 北京同仁堂 " 字样,形成品牌混淆。与此同时,贴牌产品质量又参差不齐,带来消费者对同仁堂品牌的不信任。
需要指出的是,北京同仁堂拥有对 " 同仁堂双龙商标 " 的专用权。2024 年 8 月,北京同仁堂明确表态,公司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 " 同仁堂 " 商标、字号及任何含有 " 北京同仁堂 "" 同仁堂 " 字样的标识,对外开展招商加盟活动,该类合作、加盟、宣传、销售行为均与公司无关。
这种 " 划清界限 " 的 " 严正声明 ",北京同仁堂最近 5 年以平均每年至少 1 条的频率发布,却未能遏制贴牌乱象反复出现。
日前,红星新闻报道,北京同仁堂集团否认授权,旗下公司却大肆招商。这导致消费者购买的部分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可能属于贴牌货。此外,2018 年,北京同仁堂旗下子公司因回收过期蜂蜜用于生产被罚,揭开同仁堂在委托加工业务中的质量管控漏洞。百年老字号的信任积淀,在反复的贴牌争议中持续面临考验。
应当如何破局?邓勇认为首要在于厘清品牌架构,划定授权边界。需明确核心品牌与子品牌的权责,比如严格限定核心 " 双龙商标 " 的使用范围,仅用于集团直营或高度管控的核心产品线;对子公司的自有商标,要杜绝其借股权关联做 " 同仁堂 " 隐性背书,避免消费者混淆。同时,停止低门槛的贴牌授权,放弃单纯靠品牌收取授权费的 " 躺赚 " 模式。
" 同仁堂要搭建全链条品控与溯源体系。此前‘蜂蜜门’到此次磷虾油事件,均暴露贴牌产品品控缺失的问题。同仁堂需对贴牌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机制。同时引入飞行检查机制,不定期抽查生产流程。此外,要打破子公司或孙公司出问题却与集团‘撇清关系’的局面,建立集团对下属企业贴牌业务的连带责任机制,以倒逼集团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 邓勇说。
上述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生产企业哈博药业成立于 2008 年,主要从事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 此次哈博药业承认生产时未添加宣称的南极磷虾油,导致产品磷脂含量为 0,与标注的 43% 严重不符。这表明其生产环节完全背离产品宣传的标准,为迎合经销商的低价采购需求放弃质量底线,连核心原料的添加都能随意更改,毫无质量管控意识。" 邓勇表示,其配合经销商制作虚假宣传的包装,参与虚假标注成分、夸大产品功效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信息真实全面的规定。
天眼查显示,哈博药业涉及多起司法案件,仅最近三年就以被告身份,卷入 5 起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其中,2023 年,汤臣倍健先后三次将哈博药业等企业告上法庭,主要案由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在 2024 年立案开庭的 " 无锡欣某有限公司与南京海某有限公司,安徽哈某有限公司等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 " 中,判决结果包括:被告安徽哈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无锡欣某有限公司第 68251121 号商标权的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 30 万元。
另外,哈博药业近 3 年已有 5 次行政处罚,涉及未按规定销售食品、广告引证内容违规等多项问题。
在邓勇看来,哈博药业亟需搭建全流程生产合规体系。建立原料采购审核机制,生产环节制定标准化流程,避免随意更改生产配方。同时,定期核查自身生产资质,及时处理许可证异常等问题,确保生产活动合法合规。在合作前也要全面核查合作方的要求,拒绝为了承接订单而配合对方进行违规操作。
" 此外,要建立合规追溯与问责机制,对每一批次产品建立完整的生产、销售追溯台账,一旦出现问题可快速定位责任环节。同时,将合规指标与员工绩效、管理层考核深度绑定,避免合规管理流于形式。" 邓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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