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 1068 开头号码发来的短信。事实上,1068 号段大有来头。它是经工信部批准的非经营性短消息服务号段,仅限企业申请使用,常被银行、电商、政务等机构用来发送验证码、订单提醒等通知类短信。
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正规属性的号段,却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为实施诈骗的工具。2023 年 7 月至 8 月,该号码共发出涉诈短信 6526 条,导致全国范围内多人被骗,损失金额共计 110 万余元。贾女士便是众多受害者中的一位。

一条短信,17 万没了?
贾女士回忆,她当时想和丈夫一起去看某歌星的演唱会,可等她想起购票时,官方平台上的门票早已售罄。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贾女士开始在网上搜寻购票途径,看到一个 " 黄牛 " 声称手里有内部票。
贾女士明确表示想要两张 880 元价位的门票," 黄牛 " 给出了每张票加价 130 元的报价。这让贾女士很心动,她便提供了身份信息并转去 2000 余元。

很快,贾女士收到一条 1068 开头的订票短信。内容显示,这是来自某购票平台的演唱会门票预订信息,上面还写明了具体的场次和订单号。看到这条短信,贾女士彻底放下心来。

然而,让贾女士没想到的是," 黄牛 " 却回复说没能出票成功,贾女士还得再转 2000 元进行激活。贾女士照做了,还在接下来的一小时内,听信 " 黄牛 " 的说辞,累计转去 17 万余元。直到对方让她贷款转账,贾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即前往派出所报案。
警方侦查得知,犯罪团伙藏匿在境外,他们假冒购票平台的名义,利用正规的 1068 号段实施诈骗。
而这个号段是由广东及无锡的两家公司通过正规渠道申请的,他们将其层层转包,最终该号段落到河北某公司手中。诈骗团伙正是以高于市场价十倍的价格,向河北某公司购买了所谓的短信服务,进而通过 1068 号段发送诈骗信息。

河北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到案后交代,他确实出售了短信服务,但他并不清楚买家的真实身份。在警方看来,刘某虽未直接参与诈骗,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电信经营者需履行风险防控义务。最终,刘某因未尽监管责任被顶格治安处罚。
1068 号段被层层转租
涉案六家公司被判赔 50 万元
案件侦办至此并未止步。反电信网络诈骗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领域之一,检察官注意到,涉案的 1068 号码牵涉六家电信业务经营公司,它们本应是法律义务的关键履行者,却客观上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路径渠道。它们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却损害了公共利益,涉嫌构成民事侵权。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所有涉案公司提起反电信网络诈骗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涉案的 1068 号码是广东及无锡的两家公司从工信部申请而来,它们却在未备案的情况下,随意转租了 1068 开头的公共号段。此外,在层层转租的过程中,涉案六家公司均未履行审核义务。

检察机关掌握相关证据后,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全国首例涉码号反电信网络诈骗民事公益诉讼案,要求六家公司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六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判令六被告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 50 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公益诉讼亮剑
协同发力织密反诈防护网
这起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破解新型社会问题、守护公共利益的生动实践。它将追责目光延伸至未守好第一道防线的 " 反诈看门人 ",通过依法履职堵住监管漏洞、规范行业秩序,为筑牢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防火墙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那么,检察机关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守护公共利益方面,还将持续开展哪些工作?《今日说法》栏目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

记者:《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经实施三年多时间了,但我们看到电诈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亟需从各个环节去预防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检察机关从公益诉讼的角度,应该如何更好地去治理?
张雪樵:反电信诈骗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检察机关除了对违法通信经营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侵权民事责任之外,还要坚持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要方式来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责。同时,检察机关要协同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做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助力解决好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不仅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预防电诈犯罪,而且有利于巩固和增强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从而为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贡献检察力量。反电信网络诈骗从来不是单一维度的打击,而是需要全链条防控、多主体协同的系统工程。唯有司法守护、行业自律、公众防范,三者协同发力,才能织密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护网,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
编辑 | 黎意 郑达 主编 | 王秀敏 编导 | 李思源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特别节目《守护公共利益》第二集《治理号码转租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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