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2 月 18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对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依法定额扣除。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全面落实 " 二孩、三孩家庭购置首套和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20%、30%" 政策。支持筹集一定数量超过 70 平方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多子女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优质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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