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O 科技消息】近日,开发扫地机器人 "Roomba" 的美国 iRobot 公司日前申请适用《美国破产法》第 11 章。该公司 CEO 加里 · 科恩(Gary Cohen)近日接受日经采访就经营破产的原因表示:"(我们)在产品的技术创新方面落后(中国的)竞争企业 4 年 "。

科恩在解释破产原因时表示,收购审查拖延了一年半,再加上多功能产品的开发和尖端传感器技术的采用延迟等经营判断失误," 创新在 4 年中陷入停滞,被其他企业超过 "。

据 CNMO 了解,iRobot 公司 12 月 14 日宣布申请适用《美国破产法》第 11 章。待美国法院批准后,iRobot 的全部股份将转让给 Roomba 的代工方、债权人中国杉川集团(Picea Group)旗下企业。计划到 2026 年 2 月完成手续,计划在杉川集团旗下实施经营重建。
关于 iRobot,美国亚马逊于 2022 年同意以包括负债在内约 17 亿美元进行收购。美欧的反垄断部门因担心亚马逊在电商领域对其他公司的扫地机器人不利,未批准收购计划,最终于 2024 年 1 月告吹。科恩在联合创始人卸任后,于 2024 年 5 月就任 CEO。
关于进入中国杉川集团旗下后的业务运营,科恩表示:" 将保持 Roomba 的品牌和各地区的销售体制,并引入中国的产品开发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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