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18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指出,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自 2016 年起,公司非公开发行 16 中民 F2、16 中民 F3,公开发行 17 中民 G1、18 中民 G1、18 中民 G2 等多只公司债券。上述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或上市,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尚处于到期未兑付状态。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及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但截至本措施出具日,公司尚未披露上述债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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