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内容以醒目大字突出折扣力度、产品功效等核心卖点吸引眼球,而关键的限制条件与免责声明等以字体微小、颜色暗淡的形式藏匿于角落。"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 的广告营销宣传极易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23 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 关于规范‘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营销宣传的提示书 ",就规范相关广告行为做出提示:
一、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 " 广告 ",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三、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四、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五、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六、广告中应当显著清晰明示限定语,宣传与说明文字比例恰当,使用背景或文字颜色不应影响消费者对说明文字的辨识度。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广告经营主体,对照上述要求自查整改 "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 广告营销宣传,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合法,并以清晰、无歧义的方式呈现给消费者。该局将加大广告监管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15" 投诉举报。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佳琪
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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