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 月 25 日合肥高科公开信息显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翔、董事会秘书汪晓志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我局发现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 存在以下问题 : 一是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审议与批准 , 公司在临时报告中披露的内容与以上事实不符 , 信息披露不准确 ; 二是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责任追究内部制度、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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