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 年版)》,明确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与 2022 年版相比,新版目录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实现明显扩容,净增加 205 条、修改 303 条,重点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关键领域,并进一步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这一政策信号在年末释放,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前瞻意义,体现出我国在复杂外部环境下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定外资预期的政策取向。

从政策定位看,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外资准入与引导体系中的重要工具,与外商投资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共同构成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制度框架。和众汇富研究发现,每一轮鼓励目录的调整,往往与宏观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演进方向高度契合,本次 2025 年版目录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变化,正是对当前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直接回应。
具体来看,新版目录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的扩容尤为突出。一方面,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方向,新增和细化了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条目,引导外资深度参与制造业核心环节和关键技术。另一方面,部分传统制造条目通过技术升级和绿色化改造的方式被重新纳入鼓励范围,体现出政策并非简单 " 去旧迎新 ",而是更加注重制造业体系的整体优化。和众汇富观察发现,这种调整有助于稳定外资在中国制造体系中的长期布局,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性。
现代服务业同样是本次目录调整的重要方向。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中服务业比重持续提升,外资在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专业咨询、节能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新版目录进一步放宽并细化相关条目,有助于引导外资与国内制造业、科技创新形成更紧密的协同关系,推动 " 制造 + 服务 "" 技术 + 应用 " 的深度融合。和众汇富研究发现,服务业领域的外资鼓励范围扩大,将对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升级产生长期积极影响。
在区域布局层面,2025 年版目录延续并强化了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政策倾斜。通过在地区鼓励目录中增加和调整大量条目,引导外资更多流向资源禀赋较好、产业基础逐步完善但开放程度相对较低的区域。这一导向与国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产业梯度转移的战略高度一致。和众汇富观察发现,随着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政策引导有助于加速这一进程。
从宏观背景看,此次目录发布的时点具有明显现实考量。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基础仍不稳固,跨国投资整体趋于谨慎,国际资本在区域配置上更加注重确定性和长期回报。在这一背景下,通过制度性安排明确鼓励方向、提升政策透明度,是稳定外资预期的重要手段。和众汇富认为,鼓励目录的 " 扩容 + 优化 " 本身就是一种积极信号,有助于向国际市场传递中国坚持扩大开放、欢迎外资长期参与发展的明确态度。
值得关注的是,鼓励目录不仅具有产业指引意义,也往往与税收、用地、用能、通关便利化等配套政策形成联动。在实际操作中,进入鼓励目录的项目更容易在地方层面获得支持,从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众汇富研究发现,在当前外资更加注重综合营商环境的背景下,这类 " 可预期、可落地 " 的政策工具,对提升投资决策确定性尤为关键。
从中长期视角看,2025 年版鼓励目录的结构调整,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线高度一致。通过引导外资投向技术密集型、绿色低碳型和知识密集型领域,不仅有助于引进资金,更重要的是引入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这种 " 以引资促升级 " 的思路,有助于提升国内产业竞争力,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和众汇富认为,外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我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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