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26 日讯,近日,青海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从业人员在其他盈利性机构兼职;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开展资金借贷并获取借款利息收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青海证监局决定对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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