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昨天
9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鹏鹞环保控股公司被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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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鹏鹞环保(SZ300664)控股公司收到 50 万元罚单;未达要求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斯莱克(SZ300382)控股公司被罚 30 万元⋯⋯

2025 年 12 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 A 股绿色周报第 226 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 NGO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 2020 年 9 月起,基于 31 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337 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 "A 股绿色周报 ",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 12 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 9 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斯莱克控股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被罚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12 月第四周)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 9 家上市公司。其中,1 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9 家上市公司背后有 76.64 万户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 " 余环 ( 分 ) 罚〔2025〕3 号 " 的处罚书显示,斯莱克控股公司分宜和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被新余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30 万元。

12 月 24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斯莱克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12 月 25 日,记者致电斯莱克,接线人员表示,需进一步了解该处罚详情,同时将去查收采访函。截至发稿,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此外,本期收录数据显示,兰花科创 ( SH600123 ) 控股公司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盛煤业)因超标排放废水,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28 万元。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官网发布的文号为 " 晋市高环罚〔2025〕33 号 " 的处罚书显示,2025 年 10 月 11 日,高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通过查询百盛煤业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历史数据发现,2025 年 10 月 3 日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值为 24.437mg/L,标准值为 20mg/L,数据超标,超标倍数为 0.22 倍。经核实,2025 年 10 月 3 日百盛煤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超标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百盛煤业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28 万元。

12 月 24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兰花科创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12 月 25 日,记者致电兰花科创,未获得该处罚的有效信息。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环保处罚:鹏鹞环保控股公司因污染防治设施违规停用被罚

本期,鹏鹞环保控股公司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鹏鹞)因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被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50 万元。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的文号为 " 长环罚字〔2025〕12 号 " 的处罚书显示,吉林鹏鹞的污染防治设施二级布袋除尘和活性炭喷射装置(投加系统)违规停用,构成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吉林鹏鹞被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50 万元。

12 月 24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鹏鹞环保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12 月 25 日,记者致电鹏鹞环保,接线人员表示,已查收采访函,该处罚详情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近年来,随着 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 A 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 2008 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 "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 — 2019 年度 120 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 "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郝禹晴、任桠萱和成曜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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