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27 日讯,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马进华内幕交易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决定书显示,马进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情况
淮河能源 2024 年 12 月 16 日晚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所涉事项,属于《证券法》的重大事件,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开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晚。马进华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赵瑜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
二、内幕交易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马进华使用 " 姜某亮 " 国元证券账户共买入 " 淮河能源 " 股票 138,300 股,买入金额 489,658 元,后全部卖出,卖出金额 562,881 元,扣除税费后盈利 72,771.19 元。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 赵瑜 " 证券账户买入 " 淮河能源 " 476,500 股,买入金额 2,056,512 元,后卖出 476,400 股,卖出金额 1,548,772 元,持有余股 100 股,扣除税费后亏损 509,182.15 元。
针对以上问题,安徽证监局决定没收马进华违法所得 72,771.19 元,并处以 700,000 元罚款;责令赵瑜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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