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8小时前
上海独居女子离世引关注,超百万元房产无人继承, 记者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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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一名 46 岁独居女子近日突然离世,其遗产继承问题引发广泛关注。目前,法院已指定当地民政局担任其遗产管理人。

12 月 27 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 " 每经记者 ")前往该女子生前居住的邮电新村小区,周边邻居均对其突然离世表示意外。一位多年老邻居介绍,该女子上下班时间规律,平时性格文静,与小区邻居交流不多,其居住的房屋是父母过世后留下的。

邮电新村始建于上世纪 50 年代,是上海最早一批建成的公有住房。该小区房源以小户型为主,一楼的一居室面积约 35 平方米,目前二手房单价在 5 万元左右。

据邻居们推测,该独居女子留下的遗产价值大概在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包括一套一居室房产及部分存款。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确认。

虹口区欧阳路街道邮电居民区党群服务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独居女子相关遗产的后续进展需关注民政部门的通报。

现场直击:门把落灰墙角结网,门上贴有公告

据虹口区民政局最新发布的《关于担任蒋婷遗产管理人的公告》,蒋婷生前住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621 弄,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她去世,且她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图片来源:虹口民政微信公众号

目前,虹口区人民法院已指定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若存在与蒋婷有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蒋婷扶养的人或对蒋婷扶养较多的人,请准备书面材料提交。公告期限为 3 个月。

虹口区四平路 621 弄正是邮电新村所在地,该小区占地面积 7.6 万平方米,以密云路为界分隔成前村和后村,总户数 1830 户。蒋女士所居住的是密云路以东、蒋家桥路以西的邮电新村后村。

蒋女士生前居住的房子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刘颂辉 摄

根据邮电新村居民的指引,每经记者来到蒋女士生前所居住的楼栋,该楼栋总高四层,一楼一单元有四户人家,蒋女士住在一楼楼梯下的东边户。

每经记者看到,蒋女士家门口地面和墙面干净,楼梯下的物品也打扫得很整齐;入户的密码门紧闭,但看起来维护得比较新。或许是蒋女士 10 月份被诊断出有脑出血症状后便未曾回家的缘故,门把手上已落满一层灰尘,墙角处结有蛛网。

墙角处结有蛛网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刘颂辉 摄

入户大门上张贴着虹口区民政局 12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担任蒋婷遗产管理人的公告》、电费核查通知书以及燃气催缴告知单。其中告知单显示,截至 12 月 13 日,燃气费累计欠费 34.3 元。

值得一提的是,电费核查通知书显示,电力公司在今年 10 月未收到电费 53.3 元,用电地址对应的户名为 "* 恒康 ",而不是蒋女士的名字。

门上贴着电费核查通知书和燃气催缴告知单 | 每经记者   刘颂辉 摄

刘阿伯是邮电新村后村的老居民,与蒋女士相识多年。据他回忆,蒋女士的母亲早年过世,父亲则是上海邮电系统的老职工,已于十几年前离世。父亲去世后,蒋女士曾对房屋进行重新装修。她一直未婚未育,独自生活在小区里。" 前两年她换了台空调,我看她用着挺好,后来也买了同品牌的。"

" 她平时很少和人闲聊,除了上下班时能碰到,偶尔会看到她出来取外卖。" 刘阿伯告诉每经记者,蒋女士多年来一直居住在该小区,没听说她在别处还有房产," 她的遗产应该主要就是这套房子,以及父亲留下的一些存款,可能有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 "。

案例启示:独居群体增多,遗产管理难题亟待破解

每经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邮电新村地处虹口区中部的曲阳板块,紧邻地铁 10 号线邮电新村站,乘坐四站即可直达外滩与南京东路,南侧与虹口区热门居住社区瑞虹新城仅一路之隔。尽管属于市区老公房,但其地段优越,商业配套设施齐全。

每经记者注意到,邮电新村对面的新楼盘金茂璞元目前正在销售,销售价格为 16.8 万元 / 平方米。

据四平路一家房产中介门店负责人介绍,邮电新村的一居室面积约 35 平方米(一楼房源带天井),总价在 167 万至 170 万元之间;若用于对外出租,月租金约为 4000 元。

蒋女士生前居住的邮电新村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刘颂辉 摄

12 月 28 日,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在接受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独居人口数量持续增加,无人继承的遗产现象随之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所有继承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其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将依法担任遗产管理人。

蓝天彬认为,遗产管理人应履行制作遗产清单、采取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债权债务、依据法院判决分配处置遗产等职责。其中,应偿还的债务需从遗产中支付,应办理的丧葬事宜也需从遗产中支出。待上述事宜处理完毕后,由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经法院判决认定为无主财产的,将收归国家所有。对于这些收归国家的财产,建议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

" 目前,这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比较笼统,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规定,适应社会的发展。" 蓝天彬表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单身人口预计突破 3 亿,占总人口比例升至 25%。随着单身人口占比的提升,不婚人群的遗产管理问题也面临诸多现实困境。虹口区民政部门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类似蒋女士的案例尚属首次出现。

" 对于这类问题,应当提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蓝天彬建议,首先是事先订立遗嘱,明确将财产留给指定的个人或组织,同时也可在遗嘱中写明用遗产购置何种墓地以及采用何种丧葬方式;其次,可以与个人或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对方承担扶养和丧葬义务,自己则将财产遗赠给对方;第三,可利用意定监护制度,指定一位信任的人担任监护人,一旦本人出现意外情况,监护人能够代为处理手术、财产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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