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财经 李兰 12 月 26 日,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泰)北交所 IPO 过会,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蒋根宏、潘洵,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新恒泰专注于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PEFoam)、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MPP),也包括聚氨酯微孔发泡材料、非发泡 PVC 耐磨层等。
IPO 前,陈春平、金玮夫妇及其儿子陈俊桦合计控制公司 75.04% 的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中:陈春平直接持有公司 36.41% 的股份,通过嘉兴熙宏间接控制公司 1.22% 的股份;金玮直接持有公司 30.24% 的股份,通过嘉兴力权间接控制公司 2.43% 的股份;陈俊桦直接持有公司 4.74% 的股份。
业绩方面,2022 年至 2024 年,新恒泰营业收入分别为 5.3 亿元、6.79 亿元、7.74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4500.03 万元、1.01 亿元、9176.43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2.98%、27.9%、25.37%。

根据公告,审议会议提出问询问题涉及经营业绩、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等。新恒泰被要求结合部分客户主要订单的签署执行情况,说明相关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新恒泰被要求说明 2024 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因素是否可能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
关于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新恒泰被要求说明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具体体现。说明在研项目进展情况、预计研发成果以及应用方向,是否符合当前行业技术迭代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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