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2 月 29 日,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南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自当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22 日,旨在规范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民生改善。
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销售价格和面积,供应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并实行封闭管理。其筹集以 " 以需定建 "" 以需定购 " 为原则,结合新建与存量住房转用,优先通过存量住房转用供应。
供应分配方面,销售价格遵循保本微利原则,面向城镇户籍家庭、城市引进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群体供应。申请以家庭为单位,不同群体有相应申请条件,且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供应前制定具体方案,购房后可享税费优惠和贷款支持,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回购管理上,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5 年后可挂牌转让或申请回购,未满 5 年符合特殊情形也可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核定价格每年折旧 1.5% 计算。
监督管理环节,对违规取得申购资格的申请家庭取消资格并处理,对存在违纪行为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追责。此外,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制定配套政策,保障办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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