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2 月 29 日消息,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江苏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 2490 元、2260 元、2010 元分别提高到 2660 元、2430 元、2180 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分别提高到 25 元、23 元、21 元。此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