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30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张平、陈建敏、张猛。
决定书显示,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利用其在招商银行的 1.2 亿元授信额度为仙居商琪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鲸腾家居有限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提供担保。前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构成违规担保,违规担保金额 1.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6.97%。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利用其在招商银行的 1.2 亿元授信额度为仙居商琪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鲸腾家居有限公司、浙江仙居捷达特艺实业有限公司、仙居金日工艺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县联明化工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提供担保。前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构成违规担保,违规担保金额 1.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54%。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平、董事会秘书陈建敏和时任财务负责人张猛未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张平、陈建敏及张猛分别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