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2 月 30 日,咸阳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金罚决字〔2025〕11 号)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因国内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部分议付资金回流开证人,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 22 万元。
咸金罚决字〔2025〕11 号显示,因国内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部分议付资金回流开证人,许飞(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对公客户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成立于 2009 年 05 月 25 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 108 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劵;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销售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信托产品;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总、分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劵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它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14 条,周边风险 67393 条,历史风险 28 条,预警提醒 3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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