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12 月 31 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分类评级包括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经营稳健性等七个模块。各模块内设置若干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类指标组成。评级模块分值设置。评级满分为 100 分,各评级模块的分值如下:公司治理(10 分)、业务规范(25 分)、备付金管理(10 分)、用户权益保护(10 分)、系统安全(15 分)、反洗钱措施(15 分)、经营稳健性(15 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行业风险状况、监管资源配置情况适当调整分类评级工作频率。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仅限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管使用,原则上不对外披露。确有必要时,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适当方式向其他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提供,但应当要求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者公开。支付机构不得将分类评级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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