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的靴子落地后,上海明确,2026 年将继续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据悉,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上海按照 " 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 " 方式,开展我市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凭在上海开具的有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参加报名。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提交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原则上每月开展一轮报名。
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2026 年,上海对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12%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2 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10%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5 万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上海市开具或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2026 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8%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5 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6%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3 万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后。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上海市开具或办理。
每名消费者在 2026 年内只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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