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财经 23小时前
浙江威星电子被出具警示函,涉投资进展未及时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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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 1 月 2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傅东风、彭德华、周慧、方敏珍、傅宇坤、杭州锦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决定书显示,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投资进展未及时公告;特殊投资条款披露不准确;股权代持;股东权益变动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威星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彭德华、周慧、傅东风、方敏珍、傅宇坤及锦星投资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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